第120章 衔爵制度2-《启复汉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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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20章  衔爵制度2

    “爵”用于除部队军士之外所有行业和退役军士衔转爵。

    分为士、男、子、伯、侯、公、王七大等级。

    细分为三、二、一等爵士,三、二、一等男爵,三、二、一等子爵,三、二、一等伯爵,三、二、一等侯爵,三、二、一等公爵,二字王和一子王。

    所有爵位都需要为兴汉盟做出贡献方可授予,从男爵开始会有爵饷。

    所有被授予爵位的人均有资格受仙法。

    除了拥有爵位的人之外,其他的人都是民,分为三个阶层,公民、平民、罪民。

    公民享有所有兴汉盟政策的权利,平民则有所受限,罪民受限最多,今后在制定各项法律时会再进行细分。

    “就这么多,谁有疑问可以开始询问了。”刘信启最后说道。

    下面的众人明显都一头雾水。

    罗成带头问道:

    等刘信启说完,周心远问道:

    “我听你说了退役和预备役,这是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“先将部队架构建立起来,方便后续的指挥作战,至于军衔授予,在卢仁的《军衔法》出来之后再进行。”刘信启说道。

    设部长一人,每司设司长一人。

    军部暂设步兵、水师、兵管(兵籍、日常训练、新兵招募训练等)、参谋(制定作战计划、发布作战命令、制定军法)、武选(考核军士和军官武勋升值等,)、军法(宪兵)、军情(军事情报探察、驿站、传递军情等,与“谛听”不同。)、后勤、退役,九司。

    政部暂设吏(官员人事)、户(户籍田地)、税(收税)、财(财政俸饷)、礼(外交典礼)、工(工业土木)、农(农业)、学(学堂、考试)、宣(宣传),九司。

    兴汉盟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处长徐忠(兼管谛听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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